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点思维建立实施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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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点思维 建立实施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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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0-15 访问量:834 次 |
为了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预警提示、建言献策的服务功能和专业作用,进一步增强人社系统内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目标性、针对性、联动性,按照市局党委“多点思维”工作要求,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在仲裁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与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之间,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人社系统内部建立了联席联动、互通互助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旨在形成多点思维、多措并举、多层面联动的人社工作合力。 《齐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详细规定了信息通报操作流程。对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涉案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要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送达,并于季度末汇总形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通报表》报送市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单位;重大、典型、群体、特殊性的争议案件,要在结案后3日内形成《重大、典型争议案件案情分析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一案一报告;涉及工会、妇联工作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向市政府办公厅、市总工会、市妇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教育局、产业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人社局等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主管部门通报一次。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的出台,不仅为人社部门优化服务方式、开展对涉案单位重点巡查和专项督导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持,也是仲裁机构增强自身综合服务能力、改进部门工作作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必将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化、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化、职工诉求渠道畅通化、劳动关系和谐化的建设进程。 (来源: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张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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