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公告
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26 访问量:11***0 次 |
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要求,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取消准入类职业资格5项,取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56项。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考试、鉴定和发证活动;对取消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执业准入控制,对已取得的职业资格是否继续作为水平能力评价的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展相关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451-87130391。
***:***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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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 定 依 据处理决定备注1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令第293号)取消 2潜水人员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取消 3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取消 4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中国民航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取消 5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国家文物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令第377号)取消 6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 7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 8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 9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取消 10人力资源测评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 11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 12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取消 13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取消 14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取消 15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 16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取消 17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资格水利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令第496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取消 18尘肺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19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0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1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取消22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取消 23职业卫生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 定 依 据处理决定1糖果工艺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2珠心算教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3商品储运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4咖啡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5厨政管理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6冲印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影视木偶制作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8影视设备机械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9舞台音响效果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0拷贝检片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1拷贝字幕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2营林试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3装卸归楞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4木材防腐师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5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6旅店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7浴池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8人造花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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