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招聘乡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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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关于在全省招聘乡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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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5-25 访问量:16541 次 |
黑人社函[2012]213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以及***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0号)精神,加强基层调解仲裁力量,努力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省厅决定在全省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担任专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以下简称调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人数。全省共招聘乡镇、街道调解员929名(各市、地具体招聘名额分配情况见***)。 (二)招聘对象。具有当地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男女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三)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残疾,政治素质好,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并致力于在基层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三、报名与考试 招聘工作由各市(地)、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导,就业局负责具体实施,调解仲裁管理部门协作配合。 (一)报名。各市(地)、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就业局于2012年5月25日发布招聘公告,5月30日至6月4日组织报考人员按省厅通知要求报名,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要求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就业局报名,报考人数要高于省厅下达的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 (二)笔试。全省统一于2012年6月16日上午9点到11点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可以集中在市(地)进行,也可以在县(市)设分考场,但必须由市(地)就业局派人全程监考。笔试内容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时事政治,出题和评卷工作由省厅委托专业部门完成。 四、组织培训 各市(地)、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就业局及调解仲裁部门联合对被聘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知识、劳动人事政策及相关法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技巧等内容。 五、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调解员工资待遇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9〕30号)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黑龙江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黑财社〔2011〕161号)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30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六、人员管理 被聘用人员安排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从事调解员工作,纳入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与基层服务平台其他劳动保障协理员同样管理、同等待遇。被聘用人员上岗后与县(区)就业局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被聘用人员因疾病、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的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待遇按《劳动合同法》和《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本人提出辞职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调解仲裁部门对所聘调解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日常的业务工作指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招聘工作,按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各地要严格坚持招聘原则,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与透明,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将成绩向社会公示。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被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补贴待遇,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 (四)各地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五)各地按省厅分配名额招聘的调解员,要优先安排在辖区人口多、调解仲裁工作量大的乡镇和街道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只能安排1人,具体单位分配名额由各级调解仲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开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分配方案,由就业局复核后以书面形式报省厅备案,同时要录入省厅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联 系 人:赵淑霞 联系电话:0451-87130562
***:全省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调解员名额分配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黑人社函213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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