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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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关于印发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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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4-29 访问量:5805 次 |
黑人社函[2011]236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精神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10号)的要求,省厅决定自5月7日至6月6日组织开展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为保证宣传效果和质量,特制定《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宣传活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和发展成果,推动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为目标,发挥老工业基地技能人才优势,提高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就业导向、高端带动、改革创新和区域协调的原则,努力扩大技工院校招生数量,稳定就业,实现技工院校内涵发展。 二、活动名称 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 三、活动时间 2010年5月7日至6月6日。 四、宣传主题 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就业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五、宣传内容 (一)中央领导对推进技工教育发展***精神及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视察广东省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精神;张德江副***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二)***、***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2010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高技能人才地位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国家和地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 (三)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政策与成就。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以及近年国家有关加强技工院校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2、近年来,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情况。主要是: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开展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士兵等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情况;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成果,以及技工院校招生、办学、就业等方面情况。国家和各地围绕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制定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国家助学金发放、“金蓝领”工程等。 (四)技工院校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主要是: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课程设置、校企合作、教材开发、毕业生就业、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通用职业素质训练以及办学实力、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和校园文化等。 (五)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优秀高技能人才,尤其是两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对企业生产效能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的贡献等。 六、宣传方式 (一)举行启动仪式。在宣传月伊始,各地要举行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以及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及相关媒体参加,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主要采取:新闻播报、新闻发布、专题对话、绝招绝技展示、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电视宣传;新闻播报、政策解答、专题采访等形式进行广播宣传;主题文章、采访学校等形式进行报刊宣传;在线访谈、在线调查等形式进行互联网宣传。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借助公交、楼宇中数字媒体进行宣传活动。 (三)开展集中宣传。在将5月7日至8日(双休日)“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期间,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在公共场所统一举办“咨询日”活动,散发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现场解答问题等,对技工院校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开展专题宣传。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专场报告会;邀请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专题讲演;举办技工院校或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览会等,在全社会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现场宣传。组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组织生源集中的中学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实地参观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各技工院校要制作本校宣传册、各省(区、市)要编写本省(区、市)技工学校名录宣传册,并在城镇和农村广泛散发,指导学生报考技工院校等。 (六)开展校企对接宣传。组织部分技工院校与当地知名企业进行校企对接专项活动宣传,开展现场签约,推进深层校企合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宣传月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请当地有关部门参加,成立招生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给予专门经费和人员支持。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宣传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针对今年生源变化特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能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各市地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提纲和具体工作方案,并于5月5日前报省厅技工教育处。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地要参考本通知所附宣传口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宣传国家和本地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典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和就业情况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程度。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劳动力输出量较大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读技校、学技能。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成果和经验,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厅技工教育处。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省厅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董绍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 张国忠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同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处处长 成员: 崔 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处主任科员 王 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研室副主任科员 王 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主任科员 胡冬青 黑龙江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教师 江 爽 黑龙江技师学院教师 活动小组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人:崔 岩、江爽 联系电话:0451-87130566 电子邮箱:hl87130566@163.com ***: 1、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宣传提纲 2、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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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活动宣传提纲 一、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集中宣传和展示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技工院校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青年劳动者读技校、学技能,走技能成才之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于今年5月上旬,集中开展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 我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组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是对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技工院校进行的集中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要达到以下三个目的:一是集中宣传***、***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我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我省技术工人队伍为经济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使全社会更加深刻认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二是集中宣传长期以来我省工人队伍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典型,特别是要重点宣传享受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龙江技能大奖”和“龙江技术能手”获得者的典型事迹,通过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青年学技术,鼓舞更多的工人岗位成才。三是集中宣传我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成就和办学特色,宣传国家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结合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技工院校依然保持98.3%以上的就业率、大量大学毕业生回炉读技校、大量技工院校毕业生技能成才等典型事例,全面展示技工院校办学风采,吸引更多青年学生报读技工院校,为今年技工院校实现招生数量新突破奠定基础。 二、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创造性劳动、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技能人才中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属于高技能人才范畴,他们分布在一、二、三产业中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上,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中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 (一)加强技能人才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创造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提高全民族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自主创新,主体在企业,关键在人才。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仅需要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而且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生产制造技术的技能人才,没有这支技能人才队伍,再先进的科技和机器设备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谈不上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品牌,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抢占一席之地。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保证,既需要具有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高级专家,同时也需要具备精湛技艺和高超技能的技能人才以及各类实用人才。坚持科学人才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为广大劳动者开辟技能成才的广阔通道,不断提高技能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时代背景下,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历史潮流中,工人阶级永葆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就是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自己,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技能人才是工人阶级队伍中的核心骨干,其素质的不断提高、数量的迅速增长、作用的充分发挥,必将影响和带动工人阶级整体素质的提升,使工人阶级的力量更加壮大、地位更加巩固、先进性不断增强,从而使党的阶级基础更加牢固。 (二)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成就 ***、***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2003年底,***、***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国战略总体部署。2006年4月,***、***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按照***、***的部署和要求,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政策环境,建立工作机制,改善舆论氛围,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步入了快车道,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不断扩大,速度明显加快。2006年以来全省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25.3万人,技师、高级技师9.1万人。高级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4.4%,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6%。 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增强。我省在15号文件的指引下,通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大型企业和技工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院校基础作用,积极推进学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创新培养模式,共同培养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现在全省共有14家企业、17所院校被认定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国家级13个;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技工教育得到加强,近五年,共有13所技工学校晋升为高级技工学校、12所晋级国家级重点,有10所晋级省部级重点,省政府批准建立技师学院11所、10所晋升副厅级。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28所,其中技师学院11所,高级技工学校20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6所,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16所;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办学60所、行业办学18所、企业办学19所、***部委办学5所、民办学校26所。全省技工院校共开设300余个专业。其中有机械加工、数控机床、焊接技术、机电一体化、电子技术、电子商务、制药、汽车修理、电器维修等名牌专业20个。形成了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系统完整的技工教育架构,为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牢了基础。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不断改进创新。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工作,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对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积极开展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在职业院校毕业生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加工制造、建筑环卫、饮食服务等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技能人才的使用和激励制度初步建立。2008年,***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首次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选拔范围,我省于2008年初出台了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设立 “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等政府奖项,每四年对20名“龙江技能大奖”、100名“龙江技术能手”获得者,分别给予每人5000和3000元的奖励,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关键岗位(工种)中积极推行“首席技师”、“首席员工”等技能带头人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还有一些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加技能津贴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技能劳动者的积极性。 技能人才竞赛和表彰活动蓬勃开展。近年来,我省组织了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涉及数控车工、汽车维修等上百个工种,全省累计有近百万名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参加了竞赛。通过竞赛,不仅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而且激发了广大技能劳动者苦练技术、争当能手的热情。2005年,我省对获得“黑龙江省首届数控技能大赛”各工种第1-3名的选手,授予“黑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高级技师证书,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共计14万元的现金奖励,产生了较好的激励效果。由此我省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而举办的技能竞赛蓬勃开展。 三、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一)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政府特殊津贴政策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为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采取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方式,激励他们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并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十几年来,这项政策使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受益,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广大高技能人才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经***批准,自2008年起,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范围。做出这一决策,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一是高技能人才自身的重要性。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三是高技能人才在整个技术工人队伍中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高技能人才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高技能人才能否取得应有的社会地位,能否获得相应待遇,其价值能否得到认可,将直接关系到整个技能劳动者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我国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根基。 高技能人才享受***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是新时期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视,有利于提升以高技能人才为代表的整个技能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走技能成才道路,不断壮大技能劳动者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技能人才基础;有利于科学人才观在全社会的落实和践行,使全社会要像尊重高级专家那样尊重高技能人才,像重视高级专家的培养那样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像关心高级专家的成长那样关心高技能人才的成长。 (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条件和程序 享受***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应当具备两项基本条件:第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第二,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同时,还需要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一项:一是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二是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是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六是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按照《中办、国办转发
2011年黑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口号
一、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二、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 四、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摇篮。 五、上技校,学技能,当技师,做贡献。 六、我学技术我成长,我有技能我骄傲。 七、办好技工院校,服务经济,服务就业。 八、发展技工教育,促进技能就业。 九、提高素质能强国,学好技术好就业。 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技工院校。 十一、尊重劳动,崇尚技能。 十二、一本资格证书,一项职业能力,一个就业机会。 十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就业凭证。 十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十五、大力促进技工教育发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十六、实施人才强国和扩大就业发展战略,促进技工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十七、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办学之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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