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重视督查整改落实着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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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5日发表
人社部重视***督查整改落实着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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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17 访问量:497 次 |
2014年6至7月,***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人社部认真抓好督查整改工作,按照督查反馈的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就简化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凭证进行了研究,拟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更改《就业失业登记证》名称并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凭证。指导各地出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方案,推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截至10月底,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青海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出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12号),组织各地在9月至12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将政策宣传作为就业服务月、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和政策宣传。 二、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6月召开动员会议,7月在各地启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为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直辖市按规定办理),并根据毕业生的需求提供岗位信息、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9月底至10月初,在教育部门移交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基础上,进行汇总整理,并按生源地分解下发到各省。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努力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批国家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和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实现技能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活动,9月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共为69.55万名未就业毕业生办理了登记,对16.05万名毕业生开展了就业援助,组织各类招聘活动467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31万个;即将在11月24日至12月7日期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今年10月18日至11月17日及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目前全国共有172个城市9.1万个用人单位参与网上招聘活动,发布了38万个职位,提供了162万个岗位,并在各地共举办400余场现场招聘会;58个组团单位组织1900家用人单位参加了线下巡回招聘活动,提供了5.2万个岗位。(来源: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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