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我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发布日期:2012-10-19 访问量:5826 次 |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将大幅度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将达到每人每月625元,提高120元,提高幅度为23.7%,比当前全国平均水平每月低41.8元,按今年上半年排名可以提高到全国第17位。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全省将有12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从中受益,预计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8亿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标准,是我省历年比例较高的一次。调整前,我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每月505元,全国为每月666.8元,我省比全国平均水平每月低161.8元。随着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逐年提高,虽然今年我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物价上涨,但全省CPI仍有小幅上涨,需要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不断增加,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达到83.38亿元,具备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条件。 调整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依据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