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11-01-28 访问量:3855 次 |
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并通过劳动监察、争议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组织开展“春暖行动”,重点推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5%、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50%。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覆盖率达55%。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提高“两网化”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共督促用人单位为36.69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6.72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46亿元。 二、不断尝试进行制度构建。建立全省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专项调研,推动农民工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活动开展。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重要作用,推动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2.2亿元,通过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3.03亿元。 三、积极做好信访仲裁工作。加大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0年,共接待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31128批次,涉及4.8万人;全省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122件,涉及劳动者8996人,其中集体争议80件,涉及劳动者2020人。审结9033件,涉案金额达20131万元,结案率97.2%,劳动者胜诉率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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