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5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江西5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范围
发布日期:2014-12-04 访问量:1014 次 |
为贯彻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要求,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的医药费用负担,近日,江西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等五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重组人血管内抑制素注射液、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注射用雷替曲塞等5种特殊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是江西省人社厅根据基金运行、医疗技术发展、疾病治疗特需等情况,在坚持基本保障、急需适时、渐进稳妥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启动谈判机制,按照专家评审、价格谈判等规范程序,首批确定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特殊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