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取得仲裁员证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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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4月23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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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仲裁员应持证上岗,现将我市2017年取得仲裁员证的工作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
望市、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特此公告
***:取得仲裁员证工作人员名单.xlsx
榆林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2017年10月24日
***【取得仲裁员证工作人员名单.xlsx】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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