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荆人社函〔2016〕111号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765号)要求,现将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除符合***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外,全面清理我市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自行设置实施的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各类证件。
二、清理原则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一律取消;
(二)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重复设置、影响就业创业的准入证、上岗证,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或整合;
(三)与准入类职业资格交叉的准入证、上岗证,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的一个环节,纳入职业资格管理,不再单独保留。
三、清理工作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权限,全面清查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包括所属及代管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实施的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并按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分别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技能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情况统计表》(附表2),不得瞒报、漏报,未如实上报的,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张表格报市人社局(没有相关准入证、上岗证的单位,请在“项目名称”栏目中填写“无”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稿(可到市人社局网站www.hbjz12333.com通知公告栏目电子版表格)。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高晓明
联系电话:8512493 电子邮箱:1156741432@qq.com
***:1.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情况统计表
2.技能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情况统计表
2016年9月27日
***1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情况统计表***2技能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