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
荆人社函〔2015〕165号
关于开展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文新广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华中农高区党工委,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
为弘扬我市民间文化,传承荆楚民间技艺,促进我市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和产业聚集,推动民间工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举办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评选活动。
一、目标任务
面向全市地域特色鲜明、历史积淀深厚、具有较高艺术和经济价值的传统民间工艺领域,选拔5名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5名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20名民间工艺技术能手,扶持其不断发扬我市优秀民间工艺,培养民间工艺人才,促进我市民间工艺技能人才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荆州市委组织部
荆州市委宣传部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荆州市群艺馆、荆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荆州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荆楚非遗技能传承院
协办:湖北十八匠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范围
被扶持对象主要是技能型、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浓郁湖北地方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大师。其工艺项目主要包括:漆器漆艺、青铜器制作、玉石雕刻、编织刺绣、雕刻剪纸、塑像制作、烙艺贴画、陶器制作、皮影脸谱制作、传统食品制作、传统造纸技术、竹藤制品编制、传统乐器制作、织布印染技术、传统家具制作、民俗道具(服饰、鞋帽)制作、风筝制作等。
四、项目申报条件
“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采取项目+人选一同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及所属民间工艺项目均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悠久历史,濒临消失,且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
2、项目作品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主要部分采用手工制作,技艺精湛,工艺独特,世代相传;
3、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省内外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对已列入国家、省和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手工工艺名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辖属荆州,或在荆州长期居住、工作、生活;
2、能完整的继承我省某项民间技艺,且目前仍在执业并致力于传承此项民间工艺,曾获得国家、省、市级等重大奖项;参评作品具有继承性、创造性,能结合时代发展潮流,在技术和题材上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
3、注重民间工艺和民间美术传承发展,有一定数量的徒弟,其所带徒弟已具有一定的民间工艺技能,能独立完成此项民间工艺品的创作,弟子作品获得国家、省或市级奖项者优先推荐。
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的人选,需填写《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见***),同时,需附送5×7寸作品照片9张、制作环境及制作过程照片各1张、3件近期制作作品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视频。
每个县(市)同一个工艺项目只推荐1名人选。
六、评选程序
(一)网上申报。参选对象于11月20日前登入民间工艺技能传承选拔平台(http://www.hbchuangye.com/index.php/tsjy/,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参选信息注册,填报《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申报表》(空白申报表电子版可在平台),将参选作品电子照片等信息上传至“平台”。
(二)报送实体材料。参选选手于11月20日前将《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申报表》、照片、作品原件及说明送至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院(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东路特1号,联系人:范国忠、张虹;电话:188****8818、177****9602。)
(三)县市区申报对象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统一汇总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和实体材料报送。
(四)由承办单位对全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五)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和作品进行初评。
(六)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且对拟评“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的人选进行现场考核。
(七)根据公示和考核结果,由主办单位进行综合审定,确定5名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5名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以及20名荆州市民间工艺技术能手。
七、支持措施和管理办法
(一)对获评“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的人选,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对获评“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的人选,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颁发证书;对获评“荆州市民间工艺技术能手”的人选,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二)入选“大师”人选可在荆楚非遗技能传承院授课(授课费和往返旅差费由基地承担)。每年至少制作1件珍品和2件普通级作品到荆楚非遗技能传承院参展,并积极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民间工艺技能大赛。
(三)鼓励入选人选与湖北省民间工艺技师学院、荆楚非遗技能传承院进行对接,对于合作成功并在传承院建立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传承院每个大师工作室2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四)对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项目,入选人选按综合考核结果,可晋升中级到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在选拔享受***津贴、省政府津贴、市政府专项津贴人选时给予重点倾斜。
(五)举办入围人选作品展,对遴选出的大师及其作品进行广泛宣传。对继承性和传承性较好、作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民间工艺技能传承大师,重点选择1―3名支持其进行作品市场化开发。
(六)入选人选应积极传授技艺,可采取自行招收徒弟或与当地技工院校合作的方式,每年培养中级工不少于5名。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组织本地选手参选作为推动本地民间技艺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积极创造条件,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竞选。
(二)每位参选选手提交参选作品数量限为3件。已获得过全省、全国同类竞赛获得各等级奖项的作品不得重复参选。参选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三)参选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组织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和作品出版权。如作品出版,原创者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
市人社局联系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高晓明
电话:0716―8512493 邮箱:1156741432@qq.com
***:荆州市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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