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薪12万被刑拘
近日,洪湖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严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法院查明,2015年被告人严某在拿到工程结算款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9名工人12多万元工钱。2016年2月,被告人严某在签收了洪湖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没有支付所欠9人的工资。为了逃避支付,被告人严某离开洪湖,且将原手机停机,造成工人无法与其联系。2017年8月,洪湖市人社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对严某实施追捕。2017年10月份,被告人严某落网。2017年12月26日在洪湖市法院开庭审理前,被告人及家属同意确认支付拖欠的工资126763元。
洪湖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严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人社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严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在一审宣判前已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被告人严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洪湖市人社局 袁泉 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