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通化市出台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9月12日,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办发〔2017〕28号)(以下称《意见》),标志着通化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已全面启动实施。此前,我省的长春、吉林、松原及梅河口等试点城市已启动实施此项工作。通化市的启动实施进一步扩大了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目前,我省该项制度覆盖范围已扩大到全省50%以上的统筹地区,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9月28日,吉林省人社厅医保处调研组到通化市人社局就医疗保险部分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通化市人社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展情况汇报及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与通化市人社局领导及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通化市政府出台的《意见》,包含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制度、管理服务、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28号)要求相一致,同时结合试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参保人的医疗照护需求,在管理服务方面又有所创新和突破。(医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