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5月11日,省人社厅印发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人社部门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全省人社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水平,为推进全省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厅党组和厅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出示范。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抓手,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内生动力。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认真查找分析、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实际,确定学习重点,明确整改方向,体现工作要求上的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综合运用督导考核、典型带动和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机关党建“灯下黑”等不良倾向。
这次学习教育,一是坚持深入持续“学”,引导党员
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学习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制度。二是坚持深化拓展“做”,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明确合格党员标准,切实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丰富有效实践载体,围绕规范廉洁用权,围绕服务加快经济发展,围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推进巡视后续整改工作,围绕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改”,引导党员增强“四自”能力。做到经常查找解决问题,重点从厅党组层面、机关党建工作层面、党支部层面、党员层面查找解决问题。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四是坚持夯实基础“抓”,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懈加强支部建设。五是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坚持带头“学”,带头“做”,带头推进。
在保障措施方面,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舆论引导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