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中省直项目单位、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的总结工作,根据《吉林省创业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7〕456号)文件,规范总结格式和内容,请各地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认真撰写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25日前,分别上报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和省财政厅社保处。
二、上报方式
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直接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电子版总结材料发至相关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中。
(一)中省直项目单位总结材料直接上报至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二)市(州)、县(市、区)项目单位总结材料,上报至市(州)、县(市、区)人社局和财政局。各地人社局会同财政局,按吉财社〔2017〕456号文件规定,监督并检查本地创业项目实施情况。并对创业项目开展的总体工作进行年度总结,编写年度总结报告,联合行文上报至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三)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总结材料直接上报至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
三、内容
(一)各项目单位和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分别填写《2017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总结表》和《2017年度吉林省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总结表》(见***1、2)。
(二)各地人社局需按以下几点编写总结报告。
1.主要完成工作和取得业绩。创业项目的筛选、申报、评审和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监管调度等情况;主要成绩和工作亮点,资金使用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主要经验做法。突出重点,有事例、有分析。
3.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自身职责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深入查找。
4.下一步工作打算。在全面准确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下一年度工作举措。
四、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撰写,总结材料完成后,及时呈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签字后按时上报。
二要实事求是。工作总结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找准查实存在问题;要用数据说明问题,数字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分析要深入,总结要全面。
三要简明扼要。各地总结材料内容要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本年度未安排专项资金的地区,应说明情况,分析原因,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做出明确规划,字数不少于600字。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联系人:王英泓
电话:0431-88690681 电子信箱:3081***8838@QQ.COM
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邮编:130022
省财政厅社保处联系人:邵志强
电话:0431-88550669 电子信箱:820001070@QQ.COM
地址:吉林省财政厅社保处(长春市人民大街3***6号)邮编:130021
***:1.《2017年度吉林省创业项目总结表》
2.《2017年度吉林省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总结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