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依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精神,为持续推进此项工作,拟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9-10日。各职业(工种)具体考试时间以承办考点实际通知为准。
地点:详见***1。
二、参考人员、携带资料及考试形式
(一)参考人员。已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考生。
(二)携带材料。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三)考试形式。理论考试、技能考试。报考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生,携带个人业绩材料,由考务人员统一收取。
三、培训工作
开展鉴定考试前培训工作由各考点承担,并免费提供培训所需的师资、设备、耗材,积极妥善的安排好鉴定前培训工作。
时间:12月4日报到,12月5日开始进行考前培训。
四、相关要求
(一)省厅职建处牵头抓总,各单位主动作为,落实责任。
(二)各考点院(校)长、各相关院校联络人(见***2),省鉴定中心负责鉴定考试工作的人员,要加强沟通联络,确保鉴定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落实考务保障。考点要安排专人检修设备、备足耗材,积极与省鉴定中心联络人及考点主考沟通,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院校联络人要确保联络到每一名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做好培训、考试相关事项的协调和部署;
三、严格考试纪律。省鉴定中心要提前做好试题抽取、考评员抽调等考前工作,安排部署各考点鉴定前准备工作,落实责任。
(三)参加技工院校教师鉴定考试人员培训、鉴定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由考生所在院校自行承担。各考点可统一安排食宿,请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联系各考点。
联 系 人:万克蒙(省厅职建处),0431-88690730(兼传真) 林治纯(省鉴定中心),0431-85627901;
李 军(省鉴定中心),0431-88679995 。
***:1.报名参加鉴定教师申报职业(工种)及考点情况表
2.报名参加鉴定教师各相关技工院校联系人汇总表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