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直企业退休人员按时办理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
尊敬的省直企业退休人员: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2001〕8号)的规定,请2016年8月至今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省直行业单位退休人员尽快办理认证业务,逾期未办理认证的,将影响您的基本养老金发放。认证业务可按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一、对于已办理人脸模板采集(以下简称建模)的退休人员,可按以下方式办理认证:
1.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省内各地社保局大厅办理;
2.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安装“吉林掌上社保”,从“待遇认证”模块中办理;
3.使用电脑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官方网站,从“吉林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中心”模块中,安装后办理。
二、对于未建模的退休人员,可到省内社保局办理建模业务;因居住省外、国外、重病卧床等原因不能建模和认证的,可向省社保局社会化服务管理处提供相关纸质协助认证单(国内异地居住情况可报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国外居住情况可报送《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批表》;重病卧床情况可报送《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审批表》。以上表单可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专区”栏目);请退休人员将纸质协助认证单报送(或寄送)至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社会化服务管理处(收)
邮编:130061
官网:www.jls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