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制培训班在长春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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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21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强化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依法经办工作,规范工作程序,2015年9月22日、24日,省人社厅法规处、省医保局在长春共同举办了两期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制培训班,全省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共计500多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主要围绕“医保工作和人社部门业务工作整体介绍、行政争议相关规定及处理实务、社保监督相关政策解读及处理实务、行政执法疑难案例分析” 等内容开展集中授课,参会人员广泛,内容形式多样,授课知识的基础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强。通过培训,提高了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及应对群体性、突发性案件的能力。培训结束后,为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了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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