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创业创新实训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2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就申报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认定的吉林省创
业创新实训基地、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运营时间3年以上;
(二)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且孵化场所利用率近3年均不低于90%,在孵创业实体进3年均不少于30户,提供的就业岗位近3年均不少于300个;
(三)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明确的帮扶创业实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孵化效果明显,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95%;
(四)发展前景良好,对全国有示范性。
二、 示范基地申报相关材料
(一) 自我推荐函及情况介绍
(二) 示范基地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 示范基地的照片及视频短片
三、 有关要求
各基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申报,我厅将组织
专家对申报的基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向国家申报的名单。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请于9月15日前报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齐姣
联系电话:0431-88690781
电子邮箱:jrsjycjc@163.com
***: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表及填报说明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