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启动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改革宣传日活动
9月12日上午,汪清县统筹城乡养老保险改革宣传日活动在怡馨园广场启动,全县人社局、社保局工作人员向各界代表和来往群众发放了《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办法(暂行)》和《关于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项政策宣传单,并现场解答政策咨询。
2014年7月22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我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等三项制度办法。三项制度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安全网”基本建成。对我省推进统筹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这三项改革政策,将新农保、城居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名称、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四统一”,建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将进城务工农民、进城落户农民、被征地农民和城镇超龄居民等相关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衔接范围,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化;同时,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允许持有城镇居住证或暂住证的进城灵活就业农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龄偏大的进城落户农民一次性缴纳规定年限的保费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为进城务工的广大农民提供了重要保障。可以说,三项改革政策的出台,对逐步消除城乡差距,打破养老保险城乡间存在的地区分割、制度壁垒,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都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