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人社局有效运用调解机制处理工伤赔偿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双阳区人社局多年来不断探索调解仲裁工作新途径,将工伤赔偿工作前移,实现劳动纠纷与工伤争议共化解。在受理工伤待遇赔偿类案件后,通过审理把握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实质性争议,着力从工伤赔偿问题入手,以解决争议、平息纠纷作为目标,充分运用庭外协调、听证协调等机制,让双方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通过释明法律、依法协商,取得共识。对于属于构成工伤类案件,极力促成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让受伤职工在劳动人事争议诉讼阶段即获得工伤赔偿,及时补偿劳动者所受伤害,减少工伤案件当事人的诉累。
2014年9月1日至2日,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工伤赔偿争议案件33件,针对这30多个工伤赔偿争议案件临近中秋节的特殊性,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其作为特殊涉民生类案件,自上而下建立了绿色通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出发,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中的作用。在工作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全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进行案件的调解工作,9月9日案件全部调解成功,审结标的610万元,平均每起案件的调解天数未超过10天。由于申请人刘井义身患脑血栓疾病,行动不便,调解仲裁科刘玉宝科长带领工作人员与企业代表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切实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温暖送到了百姓心中,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