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举办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能力素质,6月30日至7月11日,我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在金业大厦举办了两批次全省市(州)、县(市、区)180人参加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
首次培训班开班式上,赵春林副厅长作了***,充分肯定了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的成就,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调解仲裁管理处张树才处长进行了授课,分析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培训班邀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关系处、工伤保险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的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此次培训以《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工伤保险条例》、裁审衔接、仲裁文书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解读和分析了与劳动人事仲裁有关的法律、法规。
培训班上对规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全省百户非公有制企业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仲裁效能、加强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推动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等调解仲裁工作做了统一的要求和部署。通过举办培训班,各地区调解仲裁员加强交流,研讨工作,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为全省预防调解体系构建和仲裁效能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对进一步做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