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社局多项措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014年以来长岭县人社局加大了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对整个鉴定考核的过程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报名、考试、证书核发等各项工作,并不断拓展考核空间,多项措施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督导机制。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突出抓了制度建设和督导建设。制定了岗位责任制、《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考评员工作守则》、财务管理、鉴定工作规程、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了6人有资质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每次考试,除按规范程序进行外,质量督导员对整个考试流程进行监督,从而确保鉴定质量。
二、是严格细化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每次鉴定前要向社会公开鉴定的职业、等级、时间、地点、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考核中,考评人员和考评组长以及监考人员要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考评人员和考评组长要在考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考核后,鉴定主管领导要在上报的考生成绩名册上签字确认、成绩上传到省厅。严格证书发放程序,保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真正做到整个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做好鉴定工作与培训工作的衔接。按照培训、鉴定、就业一体化的要求。处理好培训和鉴定的关系,在突出鉴定质量的基础上,把培训和鉴定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技能鉴定工作。培训什么工种就鉴定什么工种,不断扩充考评员队伍。现在有资质的考评员34人,鉴定工种达到14个。职业培训每期结束后及时组织鉴定,确保培训补贴及时到位。
到目前共组织2次大型的鉴定考试,对已经完成培训的汽车驾驶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月嫂共1608人,及时进行鉴定,合格率在85%以上,完成年目标任务的50%,鉴定工作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