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4〕32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评聘结合”高校: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考核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续聘、解聘、晋升、奖惩及调薪提供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吉人社办字〔2013〕36号)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2011年以前聘任在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2011年以前(含2011年)聘任在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因患病、出国、退休、违纪违规(已有结论和未有结论)等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说明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受聘3年来的工作业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聘用合同的有关约定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勤奋敬业等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科研成果(效益)、贡献等业绩;
廉: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有无违纪现象。
考核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根据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性质和特点,将各项考核指标具体化,力求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地区(部门)同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三、考核组织领导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考核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由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各地人社局、有关单位要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组),负责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委员会(考核组)由部门领导、人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应领域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
(三)各部门、各地人社局、单位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结合本部门、地区、单位实际及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考核实施办法;指导、组织本部门、地区、单位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审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和考核评语并报送省人社厅备案;受理并及时处理对考核结果有疑义的解释复核等工作。
四、考核时间与程序
(一)考核时间
全省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考核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20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2日—5月23日)考核部署;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13日)实际考核;第三阶段(6月16日—6月20日)考核反馈及备案。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考核表由其主管部门或单位于5月30日前报省人社厅专技处。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个人完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2.个人汇报或述职。被考核者向考核委员会述职并提交书面汇报。述职时必须有主管部门领导、同领域专家及被考核人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参加。
3.综合评价或定量计分。考核委员会(考核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或计分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或定量计分。
4.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委员会(考核组)在全面综合评价或定量计分的基础上,给被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5.反馈。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考核组)应及时提出最终复核意见,并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6.填写鉴定。考核委员会(考核组)主任(组长)将考核意见及等级填入考核表。
7.备案。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考核委员会(考核组)将考核方案、考核情况总结及考核表(附纸质版、电子版)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核结果使用
聘期期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报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可续聘。基本合格的,可给予一年的保留期;保留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报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可续聘;仍未基本合格的,应予低聘或解聘。经考核为不合格的,报经省人社厅核准后,应予直接低聘或解聘。
六、加强考核工作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在总结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聘期考核制度和具体办法,逐步使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凡没有进行聘期考核或考核不认真、不符合规定的部门、地区,本年度不能进行新的专业技术二、三级评聘工作。没有理由无故不参加考核且不说明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继续聘任或参加上一级岗位的评聘。考核优秀的人员,省人社厅将其直接纳入全省职称和高级专家评委库,并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学术技术高级研修班。
联系人:徐云辉、董淑云 联系电话:0431—88690662
***:1.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2.吉林省2011年以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含试点单位)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