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仲裁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日前,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上,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仲裁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0年7月至2012年底,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调解46多宗纠纷,参与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调解仲裁办案960件。2013年以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16宗纠纷,涉及16人,其中解除劳动关系纠纷13件,涉案金额22.2万元;工伤保险待遇纠纷3件,涉案金额154.5万元。对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方便、灵活、快捷的优势,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向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全过程。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宣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当事人在化解纠纷过程中受到普法教育,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赞许和好评。
今后吉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仲裁委员会将拓宽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劳动争议的渠道,强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完善具体工作制度,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人事关系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