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各单位,中国长春留学人员创业园、吉林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留学人员才智和作用,围绕我省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全面启动,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资源特色产业发展,优先申报对我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及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要求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3年内)工作的留学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近回国工作的;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
二、申报项目名额要求
项目资助经费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资助两类。其中,优秀类项目主要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成果转化。
各地、各部门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留学回国人员较集中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教育厅、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可申报5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项目申报和科技创新创业结合起来,与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各地、各部门自接到本通知起,即可组织本地、本部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属地化申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长无业务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也可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上
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地区、部门或单位的申报函一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理由,推荐排序,推荐人员一览表,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户名、帐户、开户银行;
2.《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5份(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附电子文档);
3.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上报时间:2014年12月1日— 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8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690926 88690925(传真)
联 系 人:徐云辉 叶禾令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