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省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按照《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2〕1号)有关要求,各地从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调查摸底、精心开展服务、强化职业培训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全省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全省共帮扶9131名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初,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5号)。各地将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当地组织部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调查摸底,实行动态管理
各地充分发挥基层人社平台作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双困”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失业原因、技术特长、培训需求、择业意向、就业状况等,为他们建档立册。去年9月份以来,各地按照《关于对城乡“双困”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2〕4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城乡“双困”人员名册,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三、依托平台,精心开展服务
各地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目前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市场全部开设城乡“双困”人员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2012年,全省共为城乡“双困”人员提供政策咨询26106人次,职业指导14610人次;召开大中型城乡“双困”人员招聘会297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30836条;推介创业项目3334个。
四、扩大宣传,全面落实政策
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双困”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和脱贫致富典型,激发城乡“双困”人员的就业积极性。2012年,全省实现就业城乡“双困”人员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485人,岗位补贴政策440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727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273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74万元。
五、开拓思路,创新帮扶方式
吉林市建立 “三实三查三保”就业帮扶制度,实名制登记各类工作信息,按比例对“双困”人员进行抽查,保证提供三次就业帮扶,定期对就业人员进行回访,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通化市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2+1”结对帮扶活动,实行“四帮”和“四个必到”。柳河县采取党政群机关包保责任制办法进行帮扶,使包保人员在短期内得到就业岗位,增加了收入。
六、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各地对有培训意向和创业愿望的城乡“双困”人员,优先安排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就业。松原市人社局、组织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党组织131个,吸纳党员1200余名;现有创业培训基地18个,创业实践基地15个。全年共为创业党员和困难群众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2期,培训人数达4800多人次。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重视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城乡“双困”人员就业观念不端正,影响就业帮扶效果。三是由于身体条件、文化水平、家庭状况等原因,城乡“双困”人员实现就业难度依然较大。四是实现灵活就业的城乡“双困”人员数量较多,就业稳定性较低。
下一步,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规划。2月底前,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将本地区2013年就业帮扶方案报省人社厅。二是创新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要不断创新就业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督促检查。各地要定期对所属县(市)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四是扩大宣传。各地要广泛宣传就业帮扶政策和典型事迹,鼓励帮扶人员自主创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就业帮扶活动的良好氛围。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