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8年5月,呼和浩特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列入此次试点的公立医院是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和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医院,试点时间一年。
在改革中,呼和浩特市试点医院突出六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在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方面,明确试点公立医院薪酬结构由两部分组成:档案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方面,明确了绩效工资最低、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不超过最低控制线的3倍。按照“两个允许”的原则,公立医院自主确定实际发放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医院绩效工资中用于奖励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在核定的绩效工资外,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津贴补贴和奖金;
三是在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方面,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可分别提高绩效工资总量10%、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降低绩效工资总量5%;
四是在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方面,强化医院绩效考核、人员绩效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岗位职责落实、群众满意度和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等内容;
五是在落实试点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方面,规定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掌握。
首次试点结束后,明年呼和浩特市将启动第二批试点公立医院,至2020年,全市23所公立医院将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