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呼市人社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财政拨款方式为全额拨款。该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公务员分类、录用、调任(配)、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政策规定,拟定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定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政策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全系统共18个单位。局本级(含:未独立建账的二级单位5家),分别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信息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12个,分别为: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职业介绍中心、呼和浩特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内蒙古纺织技工学校。呼和浩特市技工学校。
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初预算收入45609.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561.8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3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18万元。预算支出45609.81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综合收入总计81,093.80万元。当年收入7798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86.2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98.61万元),其他收入0.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07.34万元。支出81093.80万元,当年支出78092.1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支出3001.69万元。
3.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决算综合收入81093.80万元。当年收入77986.46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9.89万元,教育支出165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66.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7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7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4.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07.34万元。当年支出78092.11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1.60万元,教育支出154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71.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20.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7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01.69万元。
4.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预算调整32,376.65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19.81万元,教育支出增加460.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7,091.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7,913.9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0,771.22万元(财政拨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3.1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01.69万元。
局本级:项目追加春节期间慰问特困人员及企业退休人员经费36万元,2.大青山前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1798.61万元,3.社保征管经费500万元,4.增设自动扶梯及附属装修改造经费150万元,5.社保征管经费200万元,6.增设自动技校及附属装修改造经费69.68万元,7.第四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经费21.11万元,8.社保征管经费300万元,9.考务费205.45万元,10.“两网化”劳动保障监察调度监控平台建设资金180万元,11.驻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1.84万元,12.李春和同志丧葬费抚恤金74.21万元,13.张志和丧葬费抚恤金69.59万元,14.奈伦集团2016年新增退休人员保险费799.41万元。
(二)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1.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1,093.80万元,支出总计81,093.8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2,708.84万元,增长18.58%;支出增加12,708.84万元,增长18.5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05.39万元,教育支出减少10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1107.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7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9万元。
2. 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77,98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86.24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22万元。
3. 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78,09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6.67万元,占9.47%;项目支出70,695.44万元,占90.53%;
4.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933.92万元,支出总计80,933.9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053.30万元,增长19.23%;支出增加13,053.30万元,增长19.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05.39万元,教育支出减少114.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8***.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77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9万元。
5. 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18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6.67万元,占9.71%;项目支出68,788.74万元,占90.29%。
6.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479.9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调标;公用经费783.91万元,较上年增加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
7.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9.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47万元,占6.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95万元,占78.24%;公务接待费支出13.99万元,占15.6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47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纺织技工学校出国考察1人次报差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9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车险等款;车均运维费1.49万元,较上年减少32.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的下半年开始进行了公车改革,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3.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99万元,接待159批次,共接待1,635人次。主要用于外来人员、上级来人、加班工作餐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67万元,比2015年减少72.45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培训人次,取暖费减少等。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34万元,比2015年减少84.92万元,减少29.26%,办公设备采购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减少242.29万元,减少10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万元,比2015年减少209.17万元,减少96.02%,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减少。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4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上交或办理报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车辆上交;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留公车和待报废车辆,比2015年减少18辆,主要原因是:车辆上交或办理了报废手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呼市技工学校机房的电脑,电子商务及物流实训设备,三套设备都是用于技工学员实际操作训练,培养技工学员动手操作能力,提高技工学员的素质和能力;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呼市技工学校数控机床实训设备和高级电工实训考试装置,两套设备都用于承担日常实训教学以及对应等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工作,培训技能人才。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结合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对公岗项目工作的总体要求,即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平价原则、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3)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是指用于分析绩效数据,得出平价结论的各种经济分析、评估和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像的具体情况而采用。
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
(4)绩效平价工作过程
根据实际情况汇报,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如下流程和进度推进:
前期准备工作过程 ,评价组织实施阶段,分析评价、报告修改完善阶段。
(5)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群就业的政策在呼和浩特市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该部分人群保持在4000人左右,平均的分布在市属四区和各旗县区,对稳定该部分人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该项目执行基本到位,建立了常规的申报机制、监督考核机制、但受到人员数量少、管理方式原始、公员分布广、用人单位差异大等客观条件影响,绩效水平有待突破和提升。
通过对各指标项的评价打分,该项目的最终得分是83.44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部门应说明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
三、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四、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闵长顺
联系电话:0471-5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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