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惠泽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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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21日发表
呼和浩特市自2012年将妇女生育和新生儿疾病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来,不仅维护了育龄妇女的基本权益,使她们在生育时得到基本的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并且实现新生儿自出生起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家庭降低了不确定的风险,免去了待产妈妈的后顾之忧。
回民区医保中心2016年1— 8月共计为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内蒙医院住院的38名参保育龄妇女支付生育报销基金15.82万元,为18名参保新生儿支付疾病报销费用18.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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