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呼市人社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财政拨款方式为全额拨款。该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公务员分类、录用、调任(配)、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政策规定,拟定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推进人才战略实施、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定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政策等。
2.机构情况。
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全系统共17个单位。局本级(含:未独立建账的二级单位5家),分别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信息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12个,分别为: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劳动培训中心、呼和浩特市职业介绍中心、呼和浩特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内蒙古纺织技工学校。呼和浩特市技工学校。无变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收入62362.22万元,支出6106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1万元,项目支出54630万元);2015年收入66307.53万元,支出***20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3.48万元,项目支出57303.60万元);本年比上年收入增加6.33%;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15%。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97%。年终结转结余417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71.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706.09万元);本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比去年增加13.77%,主要是调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6.07%,主要是公车改革和减少接待任务,三公经费结余较多。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9个, 国内公务接待592人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i汇总)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