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4月1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研讨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重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曹德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总工会、市经信委等15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阚洪明同志主持会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曹德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仲裁委委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姚友堂同志汇报了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市仲裁委与会委员在讨论交流中积极建言献策,一致认为,下步工作要着力从提高案件结案率、调解率、一裁终局率、加强裁审衔接等方面上狠下功夫抓落实,持续提升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同时,要注重通力合作,切实在增加专业人才、提高信息化水平、发挥县区作用等方面给予市仲裁院大力支持,共同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4月1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曹德玉同志就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3方面要求:第一,要总结成绩、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的责任感。既要看到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案件办理、基础设施保障、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更要清醒的看到我市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着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新压力、争议复杂化加剧带来的新挑战和法制化进程加快带来的新机遇。第二,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政策为统领,健全专业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以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7〕26号文件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第三,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凝聚推进工作合力。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勇于担当的责任,建言献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提高对仲裁委员会法律主体地位的认识,强化仲裁委员会工作职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杨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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