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精准扶贫到户积极开展居民医保精准扶贫三精准工作
10月10日上午,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邢军,费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守田,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社保处处长于相永,市人保财险公司副总经理王海峰等一行6人,带着米面蛋奶前往费县玉良庄村陈彬家和北马庄村宋夫云家,入户访贫,并将居民医保精准扶贫补充报销款项交到了参保患者手中。市人社局副调研员王世开,市社保处副处长杜广安等同志陪同。
贫困居民宋夫云患心脏病住院费花掉15万元,是党和政府的居民医保精准扶贫政策为这个贫困家庭报销了9万多元。邢局长到宋夫云家中访贫时,宋夫云的老伴流着眼泪说到:“是党的好政策挽救了老伴的生命,挽救了我的家”。9月份,市人社局及社保处在协调指导平邑县人社局搞好白内障手术费用测算,并共同参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会同鲁南眼科医院为该县4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救治(每位患者的治疗费用医保基金定额结报2000元,其余费用由医院解决),我市居民医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扶贫特别是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文件精神,专门印发了精准扶贫文件。结合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特点,积极做好全市贫困居民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三精准”。
一是做到底数精准,确保贫困居民全部参保。为确保贫困人群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市社保处利用征缴系统对采集于市扶贫办的全市40多万贫困居民进行逐一比对,并积极协调市、县财政部门为全市27373名未参保的贫困居民解决了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金410多万元,同时迅速办理了参保登记相关手续。截止8月31日,全市44.2万名贫困居民已全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使贫困居民“病有所医”得到保障。
二是做到政策精准,着重解决发生大额医疗费用贫困居民的实际问题。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68号)精神,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贫困居民的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为“一降两提”,即:降低起付标准,基本医保报销后进入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减半,由1.2万元降至0.6万元;提升最高报销限额,由30万元提到50万元;提高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0.6万元至10万元的按55%报销,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65%报销,20万元以上的按70%报销)。
三是做到发放待遇精准,确保贫困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及时准确发放到位。首先,及时开发居民医保精准扶贫结算报销程序,让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贫困居民,能够按照精准扶贫政策实现即时结算报销;其次,对今年1月1日以来发生医疗费用的贫困居民(61***0人)逐一筛查,对符合精准扶贫政策的给予补充报销。通过筛查全市共计8074人(19692人次)享受补充报销待遇,本次补充报销金额共计1995.6万元。其中:补充报销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有320人,达到10000元以上的有9人。目前,补充报销兑付工作已经开始,预计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贫困居民手中。(居民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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