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召开
8月1日上午,201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回顾总结了201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外专局局长密守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吕振云同志主持会议。
密局长在讲话中指出,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统领,围绕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能力和业绩为标准,以发现和使用为根本的人才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标准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倡导诚信、求实、勤奋、创新的风气,树立“倾斜一线、乡镇和企业”的导向,职称评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年共受理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上报的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材料及调入我市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资格确认材料共计1425份,审核通过1377份,其中中级资格258份;二是经严格审核把关后向省高评委推荐高级评审材料9***份,其中正高级157份,副高级807份;三是圆满完成了省授权我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分别于2013年5月评审通过2012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478名,于12月份评审通过2013年度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178名;四是根据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统一部署,顺利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2013年1月和5月两次召开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改革实施工作,共计630家学校(单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89,314人,分别于2013年7月份评审通过2012年度一级教师职务311名,12月份评审通过2013年度一级教师职务425名;五是除中小学教师系列,2013年度共受理17个系列中级申报材料1113份,通过组织召开各系列评审会议共计评审通过724人。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科学规范,结果公平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对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努力学习、勤奋敬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择优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密局长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要畅通非公有制单位、社会人才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渠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鼓励支持他们申报职称。二是要进一步畅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科学评价的途径,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避免人才梯队断层。三是本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在不违反省厅政策的前提下,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进行适当放宽,降低职称评审的门槛,让外语计算机基础薄弱但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有机会参加评审。四是要严格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年限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不低于20学分,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不低于10学分。五是调整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职称确定政策,中小学教师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适用《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中“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规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或考试。六是评审中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把论文著作和成果仅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扭转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评审职称把主要精力放在论文著作或科研成果的功利心理,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提高实践能力,争创工作佳绩。七是要求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在报送评审结果核准或备案材料时,须将本年度违纪违规的人员名单、违纪违规事由及处理结果同时上报,凡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息档案,自查实之月起五年内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各县区人社局分管局长、专技科长,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科(处)长,市属各大企业集团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专技处 祝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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