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实名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共同印发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要求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为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维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活动,我市早在2014年印发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详见***),详细规定了对欺诈骗取包括医疗保险基金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实名举报可给予的奖励条件、金额、程序等。为响应国家医医疗保障局号召,现再次公布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欢迎社会公众拨打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举报受理电话:020-87675529(工作日上班时间由专人接听),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线索。我市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及我市举报奖励规定对收到有效举报而避免或挽回基金损失的单位、个人予以物质奖励。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
***:
《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穗社监办〔2014〕2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