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重点检查
按照省人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总工会六部门《转发国家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鲁人社明电〔2012〕23号)部署,日前,我市专项检查的宣传及用人单位的自查阶段已经结束,自12月1日开始,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全面展开。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组成了由人社部门牵头,住建、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国资监管和工会参与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在沂蒙晚报、琅琊网及鲁南商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了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大力宣传专项检查的各项规定和目标要求,同时向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和企业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落实工资、加班工资的支付制度,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重点检查阶段,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深入重点企业、行业和自查阶段存在违法问题及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检查过程中,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改正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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