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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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5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技能培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我市对城区内各类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主要检查其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培训、是否存在培训和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对虽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培训许可,未经批准擅自分立、合并的;擅自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提供虚假招生信息或广告、骗取钱财的;扣押培训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以培训为由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培训许可证。对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或者其他违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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