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进城务工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工资,过一个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公安、工商、国资监管以及工会组织,决定自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分宣传及自查阶段、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费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专项检查活动中,各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力度,密切关注媒体、网络反映的问题,并快速作出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对重大劳动保障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查办、报告及预警机制,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重大违法行为将予以曝光。(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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