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个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第一个获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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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5日发表
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市上报的12个县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审核,第一个获省政府批准。
7月中旬,***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12个县区全部纳入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后,各县区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在充分研究国家省政策、总结新农保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严格审核把关后,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我市12个县区的实施方案有特色、有亮点,切实可行,并被作为全省的范本。(农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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