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成效明显
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7、8两个月,我市统一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全市共稽核参保单位1017家,职工282480人,共查出违规单位136家,未参保2771人,未足额缴费6126人,追回少缴社会保险费699.66万元。
本次稽核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全市统一部署。稽核时间、工作程序和检查重点全部统一,规范了稽核通知书、稽核情况告知书和稽核意见书的格式。二是成立工作机构联合稽核。各险种社保经办机构联合劳动监察部门组成稽核工作组,联合开展稽核,避免了重复稽核。三是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宣传。完善了稽核工作底稿,对参保单位的存在的问题,现场复制取证材料,现场签字盖章确认。具体工作中,坚持稽核与宣传相结合,积极向企业和职工大力宣传社保政策。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对查出问题、到期拒不整改的,移交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处罚。
通过稽核发现,全市各参保单位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参保缴费行为日益规范。大部分企业能够全员参保,足额缴费。但部分企业由于责任意识不强、经济效益不好以及职工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在参保缴费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报参保人数、压低缴费基数、选险种参保和未将职工纳入单位户。对于违规行为及时下达了稽核意见,要求单位认真整改,确保了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市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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