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举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仪式
8月31日,平邑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仪式在平邑街道隆重举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维全,县领导马祥营、廉茂岭、吕国强等出席启动仪式,并为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城镇居民代表发放了养老金领取证和存折。启动仪式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徐长伟主持。
启动仪式上,严维全代表市人社局,向平邑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仪式的举行表示祝贺,对平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做了充分的肯定。指出,自2009年平邑县被确定为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有创新、有特色、出经验、创典型,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创一流"的要求,始终把民生工作放在首位,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工作中创出了特色,创出了亮点,创造了"平邑经验",得到部、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发动力度,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引导广大适龄人员踊跃参保,要把这件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实到每一位群众。
县委常委、副县长吕国强在讲话中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的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新农保试点工作积累的经验优势,结合全县实际,着重做好加强宣传力度、抓好资金筹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和经办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这一惠及全县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确保广大城镇居民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据统计,平邑县城镇居民总数为119632人,16-59岁适龄16-59岁适龄参保人员为11660人,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为3419人。目前,平邑县已为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镇居民开具了领取账户,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人社所长,县直各部门、上级驻平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平邑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60岁以上老人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农保科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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