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上半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1万人
今年以来,临沂市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头等大事,优先谋划就业工作,优先调整就业布局,优先落实就业政策和就业资金,推动了就业工作的开展,就业局势保持持续稳定。1-6月份,全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8.9%和98.7%。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2%,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
一是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通过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强化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落实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等措施,高校毕业生当期就业率达到85%以上。5月16日,组织开展了以"为求职人员就业铺路,为民营企业招聘搭桥"为主题的全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共提供就业岗位17492个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7499人。7月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11〕20号),就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促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提出了明确要求。积极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政策、培训和就业援助,先后帮助2907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优先满足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基础上,不断完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有重点地开展了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工作。涌现出受到******接见的青岛港全国劳模、全国优秀农民工徐万年等一大批优秀农民工代表。
二是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就业的引导促进作用,积极配合工商、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今年以来,全市共为286人减免税费62.96万元。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项补贴政策,上半年全市共支出各项补贴资金1112万元,其中支付困难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79.6万元,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299.31万元。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调整扩大了贷款的扶持范围,由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了失地农民、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并提高了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提高到8-10万元。今年以来,全市累计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606万元,新发放贷款1141万元,扶持创业人员257人,带动就业801人。
三是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转移培训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训-就业-管理服务-补贴拨付"一体化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逐步实现就业培训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继续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在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率先实行派驻督导员制度,积极探索创新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由地税部门代为征收模式。1-6月份,全市发放职业资格证书3.1万份,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9.7万人,实用技术培训7.4万人,再就业培训1.4万人,创业培训5562人。
四是积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满足多元化创业主体的需要,努力提供多元化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今年以来,我市从抓政策扶持、抓服务助推入手,加强了对县区创业服务指导机构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项目征集更新完善、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的建立与作用发挥、创建创业型城市等5个方面工作的指导,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各类创业人员8073人,带动就业35070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61%和140%。
五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规范提升平台建设;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培训,市里对基层人社所溜长进行了集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上岗证和执法证;建立考核表彰机制,结合平时检查和综合考核情况,多方筹措2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市52个先进基层所分别奖励1.5万元,其余基层所分别补助7000元。目前,全市180个乡镇(街道)全部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建立了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设立了7327个村居(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在基层人社所,全部设立了劳动监察中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乡镇(街道)人社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68人,村居(社区)配备协理员12761人,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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