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选拔10名临沂市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为推动"人才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06]13号)要求,我市拟选拔10名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本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选拔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工作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均在选拔范围内。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兼职的,根据任免机关确定的主次关系认定,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为主的可以推荐申报。
推荐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人选的方式进行。推荐时,以近3年(2008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长期贡献,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及《推荐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张贴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根据规定,每个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一般推荐1至2名人选,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数量最多不能超过3名。
候选人经过逐级推荐,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按照候选人的专业领域分布情况,组建"2011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评委会",经过专业组初评推荐以及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和无记名投票,推荐出本年度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评审结束后,将分别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专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评选出的专家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将报请市政府授予"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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