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镇居民社保卡门诊统筹刷卡正式上线运行
3月10日,市直城镇居民社保卡可在指定定点机构进行门诊统筹刷卡,标志着我市城镇居民社保卡门诊统筹刷卡正式上线。
根据《临沂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居民可持社保卡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发生的《国家基本药物》的门诊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一个保险年度内,老年城镇居民和一般城镇居民支付限额80元,少年儿童支付限额为25元(学生在所在学校报销)。就诊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门诊医药费用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现金结算。参保居民每年门诊支付限额只限当年使用,不结转到下年。
市直首批批准的城镇居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1、市人民医院市直机关医疗区;2、兰山区机关医院;3、交通医院;4、天元医院;5、刘家园社区服务站;6、金雀山街道沂洲社区卫生服务站;7、房地产卫生室;8、医专附属医院;9、鲁光化工苗庄社区卫生室;10、监狱医院;11、纺织医院;12、宏伟社区卫生服务站;13、卫康医院;14、荣军医院;15、兰山社区卫生服务站;16、市交警支队卫生室。
随着县区社保卡发放工作的进行,各县区将逐步实现临沂市城镇居民社保卡门诊刷卡。(信息中心 周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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