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筑牢劳动人事争议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大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打造"阳光仲裁"服务品牌,筑牢劳动人事争议的第一道防线。
在全市普遍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基础上,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根据局党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关口前移"的统一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做到案件处理"快立、快办、快调"。在繁忙的工作中,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时间,按照确定案例、事先约定、到点就办的原则,深入到基层、乡镇(街道),了解情况,解决疑难,处理案件,努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办案能力和理论水平。
前三个季度,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组织人员分别到兰山区南坊街道办事处大官苑社区调解中心、枣沟头镇劳动保障所、罗庄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河东区供销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沂水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平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元建设集团、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华盛中天有限公司等地帮助解决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共计16起,涉案金额57万余元,并分别对部分乡镇和行业等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骨干进行了精心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办案能力,规范了调解程序,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进入10月份以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对各县区、各企事业、各行业成立基层调解组织的单位,分三个检查督导小组,分别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选表彰。(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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