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启动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3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1日 | 09∶00—11∶30 | 城乡规划原理 |
14∶00—16∶30 |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 |
10月22日 | 09∶00—11∶30 |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14∶00—17∶00 | 城乡规划实务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3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