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应诉和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人社”建设,8月4日下午,市人社局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应诉和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各区市人社局和局属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从事法制或行政应诉工作的人员,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共34人参会。陈明霞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朱复刚主任通报了2016年度全系统行政应诉工作基本情况,总结了上年度行政应诉案件总量及区域分布、涉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处理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分析了行政应诉案件特点和败诉原因,并就下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工作措施。
陈明霞副局长在讲话中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强调,并对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当前公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人社部门领导干部应提高法治思维意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实现从“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从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两个转变。二是要严格依法按程序执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特别是针对部分区市存在的超法定期限、不按程序办事等导致败诉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今后,凡多次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败诉的,市局将启动行政约谈程序。同时,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遵循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发布、解释、备案、评估、清理等程序;要落实合同签订程序,进一步规范立项、调查、商谈、起草、审查、签订、备案等程序,以程序建设推动工作规范化,坚决杜绝工作随意性、粗放性。三是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各项制度,建立出庭应诉工作台账,特别是将工伤行政确认、劳动监察、社保待遇支付、信息公开等四类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责任落实到科室、细化到人,避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互不认账。要加强层级业务指导与帮助,举全系统之力做好法治工作,确保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四是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作用,大力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以法治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五是要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各区市都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特别是充实法律专业人员,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使他们的法律专业智慧为我所用。要有针对性地选派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庭审观摩、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满足行政相对人对依法行政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推动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