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启动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5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7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月18日 | 0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