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规范接收安置灾区学生工作
为统一标准、规范接收安置四川灾区学生工作,6月19日,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接收安置四川灾区学生准备工作的通知》,对接收安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求做好住宿保障。要按同类学生的最高标准安置灾区学生住宿,配齐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
二、要求安排好日常生活。灾区学生的伙食费原则上要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补助,饭菜口味要考虑其民族习惯,以川菜为主;每人每月要发给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用于购买个人必需品;按在校生的标准为每名灾区学生提供校服和工作服。具体伙食标准和补贴标准,各学校可按在校生平均消费标准进行调整。要为每名灾区学生安排至少一名生活小伙伴,负责与其他师生及时做好沟通及交流。要安排专门教师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早日摆脱地震带来的阴影,融入新的学习生活中。
三、要求安排好学习。要准备好课本、学习文具及实操工具,灾区学生到达后及时发放。学生到校后,要对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配备最优秀的师资力量,有针对性地安排补习,确保教育质量。
四、要求做好医疗保障。要为每名灾区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
五、要求 做好迎接准备。各学校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汇报接收安置准备工作情况,届时要对迎接领导、接站人员、车辆、鲜花、欢迎条幅、入学欢迎仪式等各个环节,做出详细安排,确保学生到校后能马上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使灾区学生在我市感受到家的温暖。
通知要求各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灾区技校学生接收安置工作,抓紧修改完善接收安置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将对各学校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