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检查
从12月中旬开始,我市将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并延伸到加工制造、服装、渔业捕捞与养殖及其他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这是记者今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包括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诚信制度、保证金制度以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有关企业要加大自查力度,并写出自查报告。对不按要求报送自查材料或者检查出存在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的企业,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从严从重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对检查出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依法进行处理。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执行。